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五条已修改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决定代理院长的人选。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