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重视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与科技交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