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有关专家参加科技成果鉴定或者技术论证、技术经纪人从事技术中介活动等,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负有技术秘密保护义务,应当遵守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因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