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已修改生产者必须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加强质量管理,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发生质量问题,应承担其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