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