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三章 集市贸易活动第十四条已废止集贸市场销售的各类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凡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及限制销售的商品不得上市销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