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对重要的河流、水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在水库、渠道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