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和传递水上灾害性气候信息和渔情信息,为渔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渔业安全生产实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