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第二章 渔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一条有效船舶进出渔港应当遵守渔港港口章程,接受监督管理,缴纳法定规费;渔港港口章程由渔港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从事渔港港埠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