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矿产资源管理的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矿产品运输应当持有合法凭据。禁止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违法采出的矿产品。禁止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