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七条有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十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