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八条有效单位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单位投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活补助金。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