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或治安保卫人员,在本单位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