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行政区划调整时,对文物保护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应当及时交接,接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对需要更名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及时做好更名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