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国有博物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向社会公众实行免费开放。

尚未免费开放的国有博物馆应当对教师、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和六十岁以上公民等社会群体实行门票减免,并向社会公众实行低票价开放和定期免费开放。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