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保护。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