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对海上军事管辖区和军用船舶、设施的管理,为军事目的进行水上水下作业的管理,以及公安船舶的检验登记、人员配备、进出口签证,不适用本条例。渔港以及渔港海域的交通安全,由福州市及沿海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管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9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