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按照海陆统筹、集中协调、科学决策的原则,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海洋及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具体工作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