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第八条已废止村提留、乡统筹预算方案的编制和决算方案的审议,应当按照国务院《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