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征兵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