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据法律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