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铁路、交通部门必须按照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按时、安全完成新兵运输任务。

县级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应当按照运输计划,及时组织新兵起运。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