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被检查者擅自销售、转移、隐匿、销毁被封存产品的,处以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被检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