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遗体处理第十二条有效无名尸体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人到当地殡葬服务单位办理手续,殡葬服务单位应当立即派车会同公安人员前往现场接运尸体。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