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