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生产商品,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者从事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