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