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地妇女联合会投诉。妇女联合会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