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人身权利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带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肢体行为、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制定相应的调查投诉制度,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