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培训教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培训所需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列入自治县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面向县内外招聘取得教师资格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本县任教。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