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培训教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培训所需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列入自治县财政预算。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面向县内外招聘取得教师资格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本县任教。

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