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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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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有效

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教师的录(聘)用按省州有关规定执行,稳定教师队伍。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实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和教师资格制度。

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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