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的增长,保证教育经费的年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生生均教育经费和教育事业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