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增加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达到省、自治州规定的校舍建设标准和教学设备配套标准,创造条件,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