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