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阻碍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