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四章 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已废止场地、设备出租者应当对承租者利用场地、设备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承租者利用场地、设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必须立即向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