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第二章 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已废止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严格质量检验,不得为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商品签发合格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