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二章 权属第九条有效草原权属争议经过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规定期限既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也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