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在草原上擅自铲挖草皮、挖泥炭、搂柴草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