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任务与职责第十三条已废止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信息产业等部门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互联网和网吧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制作、出版、销售、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淫秽、迷信等内容的读物、电子信息和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