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上道路行驶时,其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生事故后由公安机关处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