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推广鉴定证书和售前报验制度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应当在供货方提供有关证明后进货。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