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第四十九条已废止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一)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二)较大事故由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三)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