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第五十条已废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有关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有关人民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公安等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事故调查工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