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具有民族特点的传统体育活动,继承和发展传统体育项目,增强各民族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