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城镇、农村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自治县的城镇规划和建设应当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