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发展邮政、电信、通信和信息化等事业。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