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三条有效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是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草原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的义务。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