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由其发放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育龄妇女卡帐,落实节育和奖惩措施,保证完成人口生育计划。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