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八条有效省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较集中的栖息地、繁殖地划为禁猎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